社会事业处
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;参与研究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政策、制度和办法;参与全市社会事业投融资体制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;负责核准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;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;指导市资产评估协会的工作;负责联系相关中 介机构;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;指定公物拍卖机构。
电话: 83786844